小雨,去了趟璐简王陵。陵外是一片月季花海,间在大门与十六石兽群之间。陵内直接连通潞王墓,西侧一牡丹花田接着次妃墓。她生前,他给不了她名分。她死后,他几乎花了半生积蓄,给她修了“共枕一山,共蹬一水”的、近乎皇陵的墓地。一条祖训,断了他再见母亲兄长的希望。又一条规制,让他只能言爱于空山。
下午,溜达去了影院,看了一部电影。情义二字几乎贯穿始终。但我不认可。非言其角色无情无义,而是这所谓“情义”为何?同样的感受,置于大众认可的范围内便成了情义,置于道德洼地也或成为别的什么。只是她称之为情义,她也称之为情义。或许,当一个关系从未被双方定义,那么便都可以归入情义范畴?
我不愿过多分析数百年前的她和他,也不愿分析数十年前的她和他。他们受制于规训的、仅由历史文字记载的人物,是受制于大众道德的、经过艺术加工的角色。但她的观点很有意思。选择后的再选择,清醒的,独占的,排他的。一系列定义性描述指向了一个精确而清晰的词汇,爱情。爱情和情义,分的开吗?分的开的。那么爱情是否从一开始就是爱情呢?我觉得未必。
言至于此,她之于我如何?或许我应当试着用语言来表述——某些我没法精确地说出口的未名的东西。她之于我,是决策层面的偏向,是资源层面的倾斜,是情绪层面的耦合,是人格层面的欣赏。
若是以主流观点,这自然会被套上一个“喜欢”的帽子——当你的眼力、智力、心力几乎聚焦于一人时,这便是大众的看法。因为“喜欢”便要去“争取”,要去“追求”,倒是把人当了战利品!那么,我要如何去定义这感受?我的词汇是匮乏的,感受又是丰富的。其不可言表的部分,常常使我感到痛苦。
我找不到一个准确的词语。甚至除开这关系,我也留不住她分毫——就像昨日的烟雨,拍不下也写不出,但我却徒劳的想要留住,哪怕一分一毫也好。我能记住她的细节,进而由细节织成她的存在,却没法将这存在以文字来记述以供日后回顾。
倏忽间,想到了蜗牛。上午在路上捡着了一只缩在壳里的蜗牛。趁着雨天,气氛恰好,别的蜗牛都在赶路。而它却不动弹,只浅浅露了一些软肉在外头,似是在等着大雨初歇,无人行走的完美时刻——假若我不捡起它,或许不消半刻便会被踩个粉碎罢。但我捡起它扔进了花圃,省了它一番功夫。许是看着了自个儿,冒出了些未名的慈悲心。
夜深了,雨还在下,一如凌晨。今天的话没有说出口。今天的思考亦无结果。于理,我赢了自己,我又一次用语言保住了自己感受的厚重。于情,我输给了你,彗星总是懵懂却甘心的,当它被某个引力捕获后,或近或远的便会逐渐改变自己的轨道——起初甚至连它自己也意识不到!未名之名,或许不应由我独自命名?